黎坤鐘

 

〈祖餞盛況〉《漢文臺灣日日新報》第4版,1928.03.05。

宜蘭醫院長森滋太郎氏。者番受命出張內地。聞於出張中即欲提出辭職手續。當街素與氏交遊紳商林青雲。黎坤鐘。石進源。莊賛勳外數氏。於去二十九日下午六時起。在金益興商行。為氏開送別會。竝邀石渡郡守。余繩判官。柳川農學校長。岡山街長。金子辯護士等為陪賓。先由林氏代表主人敘禮。次森氏道謝。席上女令侑觴至鍾鳴五下。賓主始各盡歡而散。

備註:原文「鍾鳴五下」應為「鐘鳴五下」。


〈宜蘭短訊/海外視察〉《臺灣日日新報》第4版,1918.12.30。

蘭城南門街金益興商行主黎坤鐘。市內有數商人也。自改隸後。棄儒業商。經營糖米及雜貨。閱年既久。愈○起色。擬來春為視察商業狀況。欲往廈門。香港。廣東。汕頭。上海。各商埠以圖觀後發展云。



〈宜蘭短訊/營商獲利〉《臺灣日日新報》第4版,1919.07.28。

該地金益興商行黎坤鐘氏。清政府時為吏房總。儒雅風流。改隸後。乃營商業。販賣糖米酒油雜貨。得利有十餘萬圓。頻逍遙於詩酒間。與一般俗商有異云。



【圖1】〈宜蘭短訊/營商獲利〉《臺灣日日新報》第4版,1919.07.28。






〈蘭陽特訊/展蘭資本〉《漢文臺灣日日新報》第6版,1924.05.10。

元宜蘭製酒株式會社。自前年酒專賣令施行。以掛賣金未收者多。又殘酒亦不少。若行解散。恐前者難收。後者難賣。故將資金配返各株主。以其利益金之一部分。設一展蘭產業株式會社。在宜蘭中北街經營有利事業。爾來信用頗廣。獲利不資。去月二十日其資本金總額。已變為二十六萬圓云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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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坤鐘

住址:宜蘭街巽門弍拾九番地(註1)

店址:金益興商行,宜蘭街宜蘭字坤門一番地(宜蘭媽祖廟昭應宮對面)

簡介:
清代為吏房總,政權改隸後,棄儒從商,開設「金益興商行」經營糖米酒油雜貨買賣,職業為酒類並雜貨商,為宜蘭街豪商

履歷:
金益興商行行主
宜蘭醬油株式會社(1918)株主
(註2)
宜蘭製酒株式會社(專賣制施行後改展蘭產業株式會社)株主
蘭芳公司代表(註3)
宜蘭信用組合理事
宜蘭郡煙草小賣人組合(1920 – 1934)副組合長(註4)
宜蘭水產株式會社監察役(註5)

獻金:
宜蘭城隍廟、碧霞宮、羅東震安宮、艋舺龍山寺等。




備註:

(註1)「宜蘭信用組合設立許可(李盛周外一二八名)」(1915-11-01),〈大正四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永久保存第八十一卷財務〉,《臺灣總督府檔案.總督府公文類纂》,國史館臺灣文獻館,典藏號:00002420002。

(註2)〈宜蘭醬油創立會〉《臺灣日日新報》第6版,1918.01.31。

(註3)〈蘭芳公司懇親會〉《臺灣日日新報》第4版,1928.08.11。

(註4)〈宜蘭煙小總會〉《漢文臺灣日日新報》第4版,1920.05.05。
宜蘭郡煙草小賣人組合長為「廖燦堂」、副組合長為「黎坤鐘」。其他相關資訊可見〈煙草小賣人組合 宜蘭廳下設立〉《臺灣日日新報》第7版,1920.05.09。
黎坤鐘擔任副組合長至昭和8年(1933年)退職,退職慰勞會在宜蘭溫泉舉行,相關報導為〈酒煙會議〉《漢文臺灣日日新報》第8版,1933.11.17。

(註5)〈宜蘭水產株式會社(變更)〉《臺灣日日新報》第1版,1923.02.10。
取締役:佐藤德治、二宮卯一、本三右衛門
監察役:黎坤鐘、李新福、林時春、濱田辰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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