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挺華

        黃挺華,1886(清光緒12)年丙戌科生員例贈太學生(註1),住所位於宜蘭城東門街。1895年後政權轉隸後日本入蘭,1896年8月,黃挺華宅被徵用作為「宜蘭國語傳習所」,此為宜蘭近代教育的濫觴。(註2)東門黃家為望族,雖然初期被日本人吃了豆腐,但黃家的地位和財力出眾,黃挺華之後成為殖民政府扶持的菁英,對家族事業是如虎添翼。  


       黃挺華自清代即是大地主,日治後個人事業多元經營,從事雜貨買賣、地主、罐頭製造、糖業、水產等,是從舊制轉型為新仕紳的代表。已知個人資產於1912年底有5萬圓,為當時宜蘭街的有力人士。1905年以黃鳳鳴(註3)為首的宜蘭漢人資本家31名,成立「宜蘭興殖組合」(註4),這是宜蘭最早成立的拓殖組合,按個人財力認購股權;黃挺華為最初主要股東之一,其持分十股出資額一千圓,擔任監察員(監事)。1910年,設立「海產公司」出任公司長,海產公司事務所設在東門街,另有出張所二處及製造場三處,分別生產鳳梨等罐頭、海產品等。(註5)1914年同黃式平、黃式謨、黃子安、林同隆共五人申請漁業許可,漁場範圍於東澳粉鳥林一帶。(註6)關於公眾事業方面,日治報導有黃挺華善舉的紀錄。蘭陽仕紳於1907年響應官方號召,解囊捐助澎湖救濟義金,黃挺華捐款12,000圓最多,捐款金額其次為莊贊勳二次累計11,000圓,捐款10,000圓者有林元弼、林梓成、林壬水、陳尤結等。(註7)



備註:

(註1)、黃挺華原為宜蘭第一位貢生黃學海的姪孫。黃學海長子黃元清娶妻「黃余招」,夫逝無子,以恩貢生黃元炘之子黃挺華為繼。

(註2)、宜蘭國語傳習所於1896(明治29)年8月20日在東門黃挺華宅舉行開所典禮,於1898(明治31)年8月16日經臺灣總督府公告廢止名稱,原址改設宜蘭公學校,1900年代遷至城東南外。國語傳習所期間招收的學員,非富即貴,多是富商望族的後代。透過近代教育及學習日語後,意味著畢業後的學生拿到新時代的入場卷。

黃挺華戶籍位於宜蘭街巽門二一、二五番地。巽門二一番地約位於宜蘭市新民路上,東門派出所旁的鋒木魚酥羹號(已搬家),不知道是否為傳聞中黃學海一族、出了五貢七秀才的「衙門前黃宅」。巽門二五番地約位於宜蘭市崇聖路上,舊宜蘭孔廟旁(孔廟已拆除今為中央市場停車場),日本時代所在區域為「錦町」,今日約為炎鐘中醫診所位置。巽門二一番地(或周邊)是國語傳習所位置,宜蘭公學校最早的發源地。

(註3)、黃鳳鳴,父親為黃廷勳,家中次子,弟弟為黃再壽,為南門黃家,不同於黃挺華的東門黃家。黃鳳鳴幼習漢學,於1897年自宜蘭國語傳習所甲科第五名畢業,後立即於宜蘭法院擔任通譯(翻譯人員)。1898年擔任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技手,1902年擔任宜蘭廳技手。1905年與友人創立「宜蘭興殖組合」開闢蘭西一帶的荒地,出任組合長。1918年擔任宜蘭振拓產業株式會社長。1920年實施市街庄制,地方改制後,宜蘭溪北新增頭圍、礁溪、壯圍、員山庄,由黃鳳鳴出任員山庄長,1922年1月13日於任內病逝,由朱再枝繼任。

根據總督府職員錄,補充1920年溪北地區的各庄長,頭圍庄長為林纘武,礁溪庄長為林元弼,壯圍庄長莊贊勳。

員山庄長接任者朱再枝,其事蹟很多,如1931年於任內完成員山庄役場。金融方面,員山信用購買販賣利用組合長(1922~1928年)。觀光方面,為員山溫泉會社組織創會之代表社員(1932年)。

(註4)、宜蘭興殖組合是宜蘭最早成立的拓殖組合,組織成員主要以宜蘭街及員山堡 大湖庄、員山庄、三鬮庄的士紳,按個人資力認購股權,其中又以宜蘭街的黃廷勳及大湖周廷耀、李珪璋投資額最高。 組合長是黃鳳鳴,乃黃廷勳次男,當時亦擔任宜蘭廳稅務課雇員,由於黃廷勳投資額最高,因此黃鳳鳴得以擔任組合長一職。

資料參考來源:黃雯娟〈日治時代宜蘭叭哩沙地域的土地開發〉《宜蘭文獻 69-70》2004,頁3-59。

(註5)、〈設海產公司〉《漢文臺灣日日新報》第2版,1910-12-09。

(註6)、「漁業免許」(1914-01-01),〈大正三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十五年保存第五十八卷殖產〉,《臺灣總督府檔案.總督府公文類纂》,國史館臺灣文獻館,典藏號:00005800018。

(註7)、〈澎湖島窮民救濟義金領收報告(第六十一回)〉《漢文臺灣日日新報》第2版,1907-05-16、〈澎湖島窮民救濟義金領收報告(第六十五回)〉《漢文臺灣日日新報》第4版,1907-05-21。


參考資料:

1、〈黃挺華〉《宜蘭‧天晴‧風雨香》,2023-01-29瀏覽。

    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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